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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教师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教师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24    

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方法

(以下简称电脑)

 

 

一、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方案按天宁区教育文体局《关于配发教师笔记本电脑的实施意见》执行。

二、“电脑”必须用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
三、配置“电脑”的教师原则上不再使用学校的其它电脑。(特殊情况除外)

四、教师上班期间“电脑”必须带来学校。

五、教师个人的文本档案必须放置自己的“电脑”。

六、教师要积极使用“电脑”为教育教学服务,“电脑”上课每学期不少于15节,收集资料和制作课件达一定数量。

七、上班时间不准使用“电脑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
八、教师应及时维护自己的“电脑”确保“电脑”的正常使用。

 

 

 

朝阳二小

2007.12

文章录入:蒋建伟    责任编辑:1234567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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