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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二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2011.12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-12-26    

朝二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

2011.12

老师篇

1、基本条件:

1)爱国守法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。 

2)爱岗敬业。对工作高度负责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。   

3)关爱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   

4)教书育人。培养学生良好品行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   

5)为人师表。坚守高尚情操,举止文明,尊重家长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。 

6)终身学习。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。潜心钻研业务,勇于探索创新。

2、加权条件:

感动校园的人物应突出“感动”,所以被选教师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,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1)奉献:在日常工作中能长期默默奉献,具有真实、感人的事迹。

2)笃行:知则必行,知行合一,笃行不倦,关爱学生,从点滴做起。

3)信念: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为了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,循循善诱,不放弃,不抛弃。

2、评选对象:

    全体在职的公办教师。

3、评选办法:

1)年级组推荐

由各年级的分管领导负责,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,对照条件在各年级组中产生2名教师候选人(4人或4人以下年级组产生1名)。

2)介绍感人事迹

各年级组派代表在教师大会上介绍候选人的感人事迹。

3)评选小组评选

成立评选小组,小组成员:校长室3人,中层领导4人,教师代表4人。

4、表彰和奖励

1)学校为最终选出的老师做宣传海报,在校园里、学生大会和家长会上宣传表彰。

2)享受学校绩效考核奖励。

3)优先参评各级各类荣誉。

文章录入:季菲    责任编辑:季菲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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